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afety Hygiene Management Center
組織成員
職業安全衛生
勞工健康保護
環境保護
新聞與活動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本中心關懷教職員工健康及職場狀況,每年辦理校內健康檢查,每兩個(單)月提供職醫諮詢與 專業建議,並透過健康促進相關計畫執行,以確保本校同仁之健康。本中心提供服務項目: 1.健康諮詢與健(體)檢異常追蹤 2.母性健康保護(a.妊娠,b.產後一年內,產後一年以上續哺乳產後育嬰假結束復工) 3.中高齡及高齡適性工作(45歲以上) 4.預防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 5.預防職場不法侵害 6.重複性肌肉骨骼疾病預防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依教職員工作業環境特性及性質,訂定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推動健康風險評估及管理,以達到職業傷病預防及提升教職員工之身心健康。
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條、31條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對於本校女性勞工進行規劃及採取安全措施,以保障其職場懷孕及產後1年內及1年以上續哺乳之健康。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其施行細則第11條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規定辦理。防止本校各類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暴力,故訂定本計畫以妥善規劃預防計畫及處置措施,落實執行確保工作者工作安全與身心健康。
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9條、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1,維護本校教職員工之利害相關者之健康福祉,預防及避免教職員工因從事重複性作業、姿勢不良、過度施力或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促發肌肉骨骼之疾病。
異常負荷預防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第6條第2項明定,雇主應針對「採取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措施」,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以確保相關工作者之工作安全與身心健康。
中高齡及高齡者適性工作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5條規定;評估本校中高齡(45歲以上)及高齡勞工之工作適能,並採取必要之適性配工措施。
呼吸防護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1條針對本校教職員工於有害或缺氧環境作業需使用呼吸防護具時,協助選用正確的防護具 並 不造成額外 之 生理負擔 以確保 教職員工之健康,特訂定本呼吸防護計畫。
急救箱檢查紀錄表
異常工作負荷評估問卷
母性健康保護評估問卷
不法侵害危害及風險評估問卷
肌肉骨骼症狀評估問卷
呼吸防護計畫評估問卷
中高齡及高齡者工作適能評估問卷
職場健康促進線上問卷
健康職場(含過負荷及不法侵害)
母性保護
防止人因危害
中高齡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