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教職員、碩博士生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實驗室場所 6小時
一、參加對象:工科院、建設學院(土木系、水利系)、建築專業學院、資電學院(電子系、機電系、自控系)、綠能科技中心、產學合作處、實作研究型中心等需進入實驗(習)場所作業之新進之碩、博士研究生、教師、專任人員、研究人員、約聘助理、變更工作場所之教職員工、兼任助理及未曾接受安全衛生訓練之在職教職員工,有進行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使用、運作機械或設備、電器、機具、裁切工具、車輛系營建機械、高空工作車、捲揚機等之操作及營造作業、缺氧作業、電焊作業、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
二、課程內容:
1.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介紹
2.機電安全及危害防止
3.急救講習全自動體外電擊器AED使用
4.機械作業安全管理
5.化學品危害管理
6.其他與勞工作業有關之安全衛生知識
三、測驗與證書發放
1.本場次學員將於教育訓練結束後進行學習管考,及格分數為70分,並依出席情形(簽到、簽退)於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核發,如未能取得證書者,不得進入本校實驗(習)場所作業;未參加本教育訓練或缺考學員應進行補課後測驗,或繳交教育部認可之他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訓證明至環管中心備查。
2.如缺課或未參與測驗屬實一律不予以核發證書。
新進教職員、碩博士生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般作業場所(非實驗室) 3小時
一、參加對象:商學院、金融學院、人社學院、經管院、工科院(應數系)、資電學院(資工系、通訊系)、建設學院(運輸物流系、土管系、都資系)、國科管院、創能學院、跨領域設計學院、社會創新學院、通識中心、一般教學研究中心、行政單位之新進之碩、博士研究生、教師、專任人員、研究人員、約聘助理、變更工作場所之教職員工、兼任助理及未曾接受安全衛生訓練之在職教職員工。
二、課程內容:
1.職業安全衛生概念、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用電安全
2.急救講習全自動體外電擊器AED使用
3.標準作業程序、緊急應變處理及消防安全常識
4.其他與勞工作業有關之安全衛生知識
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本校在職教職員生 3小時
一、參加對象:三年內未曾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之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師、專任人員、研究人員、約聘助理、變更工作場所之教職員工、兼任助理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者。
二、課程內容:作業有關之安全衛生知識,依實際公告為主。
外籍生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新進外籍教職員生 3小時
一、參加對象:本校新進外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師、專任人員、研究人員、約聘助理、變更工作場所之教職員工、兼任助理。
二、課程內容:Chemical Hazards And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
實驗室自動檢查教育訓練
實驗室管理環安人員 5小時
一、參加對象:工程與科學學院、資電學院、建設學院、建築學院、綠能中心、產學合作處等具實驗(習)場所,負責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之教職員及碩、博士研究生。
二、課程內容:實驗室自動檢查、化學品管理、毒化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
三、授課老師:由本校取得「教育部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之一般(專業)種子師資培訓」合格且兼具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研習合格之內部稽委員協助授課。